今天(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食品浪费的定义为“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可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要合理确定餐食的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
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爱心捐赠 减少浪费
此外,草案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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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我们对吃的追求也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目前全国餐饮企业已达670万家,2019年营业收入高达4.6万亿元。
△2010—2019年中国餐饮收入规模及增速(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餐饮业连年增速,而伴生的浪费现象也让人触目惊心。据统计,仅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就大致在340—360亿斤,这其中还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除了在消费环节的浪费,我国粮食损失浪费还存在于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每年损失量达700亿斤以上。